首页法律案例库何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离婚房产分割案

何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离婚房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何某某与张某某系夫妻,张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于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张某某名下。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该房产因涉及军人配偶权益保护及拆迁安置政策,权属认定复杂。何某某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张某某辩称该房产主要资金来源于其婚前个人存款及父母资助,且涉及军队住房补贴,应属个人财产。双方对房产价值评估及出资比例存在重大分歧,导致离婚判决生效后,房产分割问题长期悬而未决,何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进行书面审理。法院重点审查了双方提交的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流水及军队住房证明等书证。鉴于案件涉及军人婚姻特殊保护及复杂的财产混同情形,法院未进行开庭质证,而是通过调取原审卷宗及补充书面证据,对房产性质及分割比例进行法律适用分析。

判决结果

部分支持原告诉请。法院认定该房产虽登记在张某某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确认何某某享有该房产50%的权益份额,但考虑到军人住房补贴的特殊性及实际居住情况,暂不强制过户,由张某某向何某某支付相应折价补偿款,其余分割请求不予支持。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军婚姻中房产分割的特殊处理原则,平衡了军人配偶财产权益与军队住房政策稳定性。裁判启示在于,对于涉及军人特殊福利的财产,法院在保护非军人配偶合法权益的同时,需兼顾政策限制,采取折价补偿而非强制过户的方式,体现司法温情与政策协调。

分类:财产分割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