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诉冯某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周某某(中国籍)与被告冯某某(外籍)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争议焦点为位于本市的一套房产,该房产系冯某某婚前个人出资购买,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周某某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分;冯某某则主张房产归其所有,仅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鉴于案件涉及外籍当事人隐私及家庭内部财务细节,双方对房产当前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分歧,申请专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因涉及外籍当事人隐私及家庭财产细节,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周某某提交了婚前购房合同、婚后银行流水及司法鉴定意见书,主张房产增值部分应属共同财产;被告冯某某提交了婚前付款凭证及贷款还款记录,认可共同还贷事实但反对平分房产。法院重点审查了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关联性,并核实了双方关于财产性质的陈述。
判决结果
在二审审理期间,原告周某某因考虑到诉讼成本及涉外执行难度,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原告周某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涉外家事案件中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虽涉及复杂的婚前购房婚后还贷财产分割争议,但原告主动撤诉反映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诉讼风险的理性评估。同时,不公开开庭审理有效保护了外籍当事人的隐私权,彰显了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与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