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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与马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原告林某(中国籍)与被告马某(外籍)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0年,马某在境外多次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22年,林某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分割位于中国境内的婚后共同房产及存款,并要求马某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马某辩称该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且否认家暴事实,拒绝赔偿。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争议较大,且涉及涉外送达与法律适用问题,案件事实复杂,涉及隐私保护。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鉴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及外籍当事人,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林某提交了公证认证的马某境外出轨证据、医院验伤报告及房产登记信息;马某则提交了婚前购房合同及银行流水。针对房产价值争议,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确认房产现值及双方贡献比例。双方围绕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展开激烈质证,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进行认定。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林某与被告马某离婚;二、位于本市XX区的房产归原告林某所有,林某需向马某支付房屋折价款人民币XXX万元;三、被告马某向原告林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人民币XX万元;四、驳回被告马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外离婚案件中,对于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家暴、出轨)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确立了在房产分割中,结合出资来源、贡献度及过错程度进行公平分割的裁判规则,体现了对无过错方及弱势方权益的保护,对类似涉外家事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分类:财产分割年份:2017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