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马某某诉谢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马某某诉谢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谢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3年,马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主张分割位于市中心的婚后共同房产及谢某某存在婚内出轨的过错损害赔偿。谢某某辩称该房产系其父母部分出资,且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不同意离婚及赔偿。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复杂财产分割,双方对房产价值及过错证据存在重大争议。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马某某提交了房产证、银行流水及被告与他人亲密照片作为物证和电子数据证据,主张房产为共同财产及被告存在过错。被告谢某某提交了父母转账凭证及子女日常照料记录,反驳出资性质及过错指控。双方围绕证据真实性及关联性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

判决结果

在法庭主持下,原告马某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马某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原则的适用。尽管存在财产分割与过错争议,但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行使撤诉权,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彰显了司法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尊重,同时也提示家事纠纷中调解与和解的重要性。

分类:财产分割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