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黄某诉邓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黄某诉邓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黄某与邓某系夫妻,邓某为现役军人。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于邓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内,该房产登记在邓某名下。因感情破裂,黄某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该房产。邓某以军婚保护为由反对离婚,并主张房产属其个人财产。一审、二审均判决不准离婚。黄某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主张原判决对房产性质认定错误,且未充分考量其家务劳动贡献,请求撤销原判并依法分割财产。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查。法院采用书面审理方式,未开庭听证。主要围绕房产权属及军婚保护条款展开。黄某提交了房屋拆迁协议、父母出资证明及家庭日常开支记录,申请对房产增值部分进行鉴定。邓某提交了现役军人证件及婚姻存续期间的沟通记录,强调维护军婚稳定。法院重点审查了原审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判决结果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百零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原则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平衡。在再审程序中,原告主动撤诉,反映了当事人在权衡诉讼成本、军婚保护政策及情感因素后的理性选择,也提示涉军家事案件审理需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分类:财产分割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