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博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李某与被告博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居住于被告婚前由其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被告名下的房产中。2021年,原告怀孕,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2年初,原告发现被告存在疑似出轨行为,遂秘密录制了被告与异性在酒店房间内的亲密视频作为证据。2022年6月,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该房产及共同债务。鉴于原告处于哺乳期,且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及视听资料证据,双方对房产增值部分及债务承担存在重大分歧。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及私密视听资料,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提交了被告与第三者的亲密视频作为证明感情破裂及过错的证据;被告则对证据合法性提出异议,并主张房产为其个人财产。双方围绕证据效力及财产性质展开激烈辩论,法院重点审查了视听资料的取得方式及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
判决结果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某考虑到被告的过错程度及自身哺乳期的特殊情况,经慎重考虑,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哺乳期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及对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原则的严格适用。同时,原告在诉讼中主动撤诉,反映了家事纠纷中当事人对情感修复的期待及司法调解在缓和矛盾中的柔性作用,彰显了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