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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诉蒋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林某(中国籍)与被告蒋某(外籍)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3年,林某提起离婚诉讼。争议焦点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一套房产,该房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但产权登记在蒋某名下。蒋某主张该房产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且其父母曾提供部分装修款,应属个人债务或赠与。林某则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购房款主要来源于婚后共同收入,并指出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因涉及外籍当事人隐私及未成年子女权益,案件具有涉外及家事隐私特殊性。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分割比例争执不下,林某请求依法分割该房产及剩余贷款。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因涉及涉外婚姻及未成年人隐私,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原告林某提交了结婚证、房产证、婚后银行转账记录及被告过错证据等书证;被告蒋某提交了婚前财产公证文件及父母转账凭证。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重点审查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计算依据,确认了证据链的完整性。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林某与被告蒋某离婚;二、位于上海市中心的房产归被告蒋某所有,蒋某需向原告林某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人民币350万元;三、驳回原告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七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外婚姻中婚后共同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分割规则,强调了保护无过错方及女方权益的司法导向。同时,体现了家事审判中隐私保护与涉外因素处理的平衡,为类似复杂财产分割提供了裁判参考。

分类:财产分割年份:2017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