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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口红(单价680元,订单号20230415XXXX),收到商品后发现色号与页面展示严重不符,且产品存在轻微掉色问题。张某多次通过旺旺联系客服,但遭遇对方使用侮辱性语言、故意拖延时间等行为,连续7天未得到有效回复。期间张某尝试拨打商家电话,接通后发现客服人员频繁挂断。5月3日张某向淘宝客服投诉,平台仅要求商家在48小时内处理,但商家仍以'已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为由拒绝。5月12日张某通过12315平台投诉,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赠品不退'字样,且订单中包含价值150元的赠品化妆刷。审理过程中查明商家存在刻意隐瞒赠品性质及拒不履行售后义务行为,最终判决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审理过程

消费者通过平台投诉渠道及市场监管部门反馈问题,平台在接到投诉后要求商家处理但未果,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需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费用,平台被认定未尽到监管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客服行为的监管责任,警示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消费者维权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