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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手机电池鼓包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原装电池(价格299元),支付后次日发货。商品到货后使用三天出现鼓包现象,张某立即联系京东客服要求退货退款,但客服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张某申请平台检测,结果显示电池存在过热膨胀风险。平台以'自营商品售后需商家确认'为由推诿,张某遂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经调查发现,该电池实际由第三方代工生产,且未通过京东自营品控流程。平台在审核商家资质时仅核对了营业执照,未核查生产许可及产品检测报告,导致问题商品流入平台。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作为销售方应对商品质量负责,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责任(共计1197元),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推动平台完善品控体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