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壶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李某在天猫超市购买某品牌电热水壶(自营商品)用于日常使用,付款金额¥299。使用两个月后壶体出现漏水现象,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换货均被以'非自营'为由拒绝。经检测,该产品存在密封圈材质不达标问题,且天猫超市页面显示'品质保障'承诺。李某发现该商品实际由第三方仓储物流代发,但签订合同时明确标注为天猫自营。平台客服称'仓库管理问题不属于平台责任',要求李某自行联系商家。李某申请平台提供商家资质证明,发现该商品实际由平台关联公司销售,但平台始终拒绝承认。此案暴露平台自营商品标识管理漏洞,导致消费者维权陷入困境。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品实际由平台控制,且存在质量承诺与实际履行不符的情况。平台未能证明商品非自营属性。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全部售后责任,认定其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0条关于销售者责任的规定。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6条
案件意义
本案确立平台自营商品责任认定标准,强化平台对关联销售主体的管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