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无线耳机退货受阻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某在快手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单价799元),收货后发现耳机存在严重的连接断连问题。在7天无理由退货期内,王某多次联系客服,却被以'已激活无法退货'为由拒绝。商家在聊天记录中暗示需支付200元检测费,并要求王某签署'放弃退货'承诺书。王某通过平台投诉后,商家仍通过'换货'方式拖延,将退货流程转为线下门店处理,实际距离达300公里。期间商家还通过私信诱导王某进行'二次确认',导致维权周期超过15天。
审理过程
王某向平台提交了商品视频及客服对话截图,平台要求商家提供检测记录。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配合,平台未及时终止交易。王某向消协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商家构成不当拒绝退货,判决全额退款并承担往返运费,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及《民法典》第584条。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584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商家不得以'激活'等理由规避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平台对交易过程的监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