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商品再次破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羊绒大衣(金额2800元),收到后发现衣服有起球现象,遂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商家同意换货并寄回一件同款大衣,但未说明换货商品是否为全新。李女士拆封后发现新换的大衣存在严重脱线问题,并且商家拒绝提供维修服务。多次联系客服后,商家以‘已拆封’为由要求自付运费,同时拖延处理时间达20天。李女士通过平台投诉后,商家仍以‘换货后质量问题不负责’为由拒绝解决。平台介入未果,李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换货并赔偿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后认定商家未明确告知换货商品状态,且未履行售后承诺,判定商家需承担全部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退款并赔偿购物平台服务费及精神损失费合计35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凸显电商换货流程中商家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平台在售后纠纷中的协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