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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抖音直播间观看某美妆博主推荐的"某品牌玻尿酸精华液",该主播声称产品为"韩国进口美容圣品,临床验证99.9%有效"。李女士以598元购买后发现产品实为国产普通护肤品,且仅含基础保湿成分。平台虽设有商家资质审核流程,但未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当李女士要求退货时,平台以"直播内容为商家自主行为"为由拒绝,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产品包装及宣传资料均未标注任何医学功效说明。案件涉及直播带货新型营销模式下平台审核责任边界问题,消费者通过截图和音频证据证明主播存在夸大宣传行为,平台作为流量提供方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成为争议焦点。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建立直播内容审核机制,且对商家资质审查流于形式。消费者提交的证据显示平台方明知商家违规仍提供推广服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支持消费者主张的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电商中平台对内容审核的法定责任,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直播监管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