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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自营保健品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快手平台购买某自营保健品'XX酵素',支付2000元后发现产品实际为普通果汁,与宣传的'促进新陈代谢'等功效严重不符。平台在推广时使用'专家推荐'和'限时特惠'等营销话术,但未核实产品资质。王某通过商品详情页的'爆款榜单'发现该商品销量异常虚高,且客服推诿称'所有商品均需商家自主发布'。经市场监管部门查实,平台明知商家未取得健康食品认证仍提供推广服务,且未设置虚假宣传自动拦截机制。涉案商品为保健品,涉及平台自营店铺,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及健康焦虑。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平台提供商品发布证据,平台以'审核通过'为由拒绝披露商家资质。

判决结果

法院判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判决退款2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

涉及法律

《广告法》第2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自营商品的实质审核义务,明确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