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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电热水壶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某品牌电热水壶(单价299元),使用三周后出现漏水故障。联系客服要求退换货,但被以‘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张某提交检测报告后,平台仍坚持‘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并威胁其需承担检测费用。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该热水壶的加热元件存在工艺缺陷。张某认为平台作为自营方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但平台以‘生产方为第三方’为由推卸责任。案件暴露自营商品在售后责任认定中的模糊边界,以及平台对供应链管理的缺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检测报告后认定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平台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退换货责任并赔偿检测费,最终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自营模式下平台对商品质量的实质性审查义务,强化电商对供应链的责任把控。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