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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虚假宣传面膜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抖音直播平台浏览某美妆博主推荐的‘植萃水光面膜’时,注意到该博主宣称该产品为‘天然植物提取,敏感肌专用’并展示实验室检测报告。李女士下单购买价值299元的3盒产品后,使用时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其后发现该产品实际含酒精成分,且检测报告为伪造。多次向平台投诉未果,平台客服仅回复‘直播商品为商家自主运营,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李女士认为平台作为直播带货主体,对商家资质及广告内容未尽审核义务,且存在协助造假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发现平台未建立直播广告真实性核查机制,亦未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导致虚假宣传未被及时制止。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的审核义务,且存在协助商家实施虚假宣传的过错。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赔偿三倍商品价款,判决平台承担主要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直播带货内容的审核责任,强化对虚假宣传的监管。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