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某京东换货二次故障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北京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降噪耳机(单价899元),使用3天后出现断连故障。首次申请换货时,商家客服要求其先联系品牌售后,但提供的联系方式是无效号码。王某自行联系品牌方,发现该型号耳机在官网显示‘停产’状态。商家以‘无库存’为由拒绝换货,却向王某收取300元维修费。王某通过京东客诉通道多次提交检测报告,商家仍拖延处理,最终导致耳机彻底损坏。案件涉及跨平台维权,王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申请第三方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产品存在设计缺陷,维权期限损失达5个工作日。
审理过程
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未果,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要求商家提供品牌方委托维修证明,但未获有效回应。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部退换货责任,赔偿合理维权费用120元,驳回王某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品牌方售后能力的审查义务,否定‘停产’作为拒绝换货的绝对免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