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2023年淘宝美妆虚假宣传案

2023年淘宝美妆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林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一款标榜'国际大牌孕妇专用'的护肤精华液,支付金额899元。该店铺通过直播带货形式推广,声称该产品含有专利成分能有效改善孕期暗沉并附赠价值300元的美容仪器。林女士购买后发现产品外包装无任何国际品牌标识,且成分表与宣传严重不符。经检测该产品实为三无产品,商家在直播中虚假标注产地为法国,实际为国内代工厂生产。平台虽收到多次消费者投诉,但未及时下架商品也未对主播进行处罚,反而为该店铺提供首页推荐位。消费者多次联系平台客服要求退款,但平台以'已发货不支持无理由退换'为由拒绝,导致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该案例揭示了电商平台对直播间虚假宣传审核缺失的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履行广告审核义务,且明知商家违规仍提供推广服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诉求,共计赔偿26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了电商平台对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的监督责任,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广告审核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