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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羽绒服"退货阻碍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李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女装店铺价值1800元的羽绒服,商品详情页未标注"七天无理由退货"标识。收货后因尺码不合意欲退货,商家要求其补全完整物流信息并支付30元验货费。李某拒绝后,商家以"已穿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收包裹。平台调解过程中,商家又称直播间商品属特殊商品不适用退货政策。李某向法院起诉,主张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直播间销售应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案件涉及商家通过直播手段规避售后政策的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了直播间的商品页面截图及客服对话记录,认定商家存在误导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接受退货并承担全部退货运费,支持解除合同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0条

案件意义

规范直播带货中商家规避退货政策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