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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赠品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一瓶价值899元的高端粉底液,商家宣称赠送价值199元的化妆刷套装。收货后李女士发现粉底液存在色号不匹配问题,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赠品需一并退回为由拒绝单独退货,并称赠品属于增值服务不支持退换。李女士多次沟通未果,最终通过平台介入发现商家页面明确标注'赠品不退不换'条款。经核查,该条款未显著提示且超出法定免责范围,法院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判决支持李女士要求退货退款及赠品赔偿的诉求。案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关于免费赠品的法律性质认定,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对格式条款的限制规定。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未对赠品免责条款进行显著提示,且该条款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属无效格式条款。消费者已提供商品质量问题证据,商家理应承担退换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还货款998元并赔偿赠品损失199元,支持消费者所有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赠品的法律属性,确立格式条款无效认定标准。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