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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旗舰店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天猫平台某美妆旗舰店购买了标注为‘国际大牌联名款’的口红套装,订单金额为680元。商家在商品详情页宣称该产品为‘明星同款,限量发售’,并展示与某国际品牌相似的包装设计。李女士收货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发现该口红并非正品,且产品成分与正品存在显著差异。她多次通过平台客服投诉,但商家以‘跨境代购产品’为由拒绝退货退款。平台审核人员未核实商家资质,也未对宣传内容进行真实性核查,且在消费者反馈后未及时下架商品。案件涉及跨境商品的虚假宣传,平台方因未履行审核义务被认定为共谋。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发现平台未对商家宣传内容进行有效审核,且存在算法推荐虚假商品的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请求,共计204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案件意义

本案确立了平台对跨境商家虚假宣传的审核义务,强化了电商场景中的责任认定标准。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