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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仅退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进口护肤精华液(价值50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严重变质现象,多次通过平台客服申请仅退款。商家以'已拆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且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完好。平台客服虽受理但未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导致李某自行联系快递寄回商品耗时两周,期间因商品囤积产生额外保管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条款,且平台未及时启动介入机制,李某主张商家存在隐瞒瑕疵及平台未履行监管职责,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售后响应时限记录,认定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平台未及时处理,责令商家全额退款并补偿合理费用。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请,判决商家退还货款500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售后纠纷中的主动监管义务,强化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