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电饭煲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某通过快手直播购买某网红推荐的智能电饭煲(价格1280元),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店铺。收货后王某发现电饭煲内胆存在异味且涂层剥落,立即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以'商品已组装'为由拒绝,并收取50元退货手续费。王某多次通过平台客服沟通无果后,于2023年8月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起诉。平台调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法院认为消费者已合理行使退货权,判决商家不得收取手续费并办理退货。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商家以'已组装'为由拖延并扣费,平台调解未果。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请求,判商家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50元手续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49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规范直播带货中商家滥用'已组装'等借口限制退货权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