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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代购无资质售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进口面膜价值1200元,收货后发现产品无中文标签且检测出激素成分。李某通过平台投诉时,发现该店铺未公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及境外合法资质文件。平台客服称该店铺为第三方代购,仅负责物流与售后,但未核实其是否具备《电子商务法》要求的经营者资质。经市场监管局调查,该店铺实际为个人注册,未通过平台资质审核流程,且多次上传虚假授权书。平台在接到投诉后仅要求商家补发合格证书,未及时下架商品,导致其他消费者陆续出现类似问题。案件涉及跨境商品监管漏洞及平台审核责任认定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审核义务,商家行为构成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商家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同步下架违规店铺。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的实质性义务,强化平台责任边界。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