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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平台未及时下架违规销售假货商家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第三方商家售卖的‘某品牌正品无线耳机’,支付金额299元。商品到货后发现耳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经检测为假冒伪劣产品。李女士通过平台投诉并提供检测报告,但商家以‘已发货无法拦截’为由拒绝退货。平台虽介入调查,却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仍允许商家继续销售同类商品。至2023年7月,该商家累计售出1200件假货,涉及金额达18万元。李女士认为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其权益受损,遂起诉平台要求赔偿。案件涉及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查及商品质量监管的法律责任,凸显平台审核流程漏洞对消费者造成的连锁危害。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存在审核不严及处理迟延问题,但判定消费者未及时保留完整证据。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30%责任,赔偿消费者90元并删除违规商品信息。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商家资质审核及商品质量监管中的连带责任边界,推动平台完善商家信用监管体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