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平台允许无资质商家售卖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美颜美妆旗舰店’购买某进口精华液,支付1200元。收到商品后发现包装破损、成分与宣传不符,且商家无法提供进口报关单。王某向平台投诉,但审核结果显示该商家未上传营业执照。平台以‘商家信息完整’为由拒绝下架,称王某需自行与商家协商。王某遂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发现该商家实际为个人经营者,且平台未履行入驻审核义务。经抽样检测,该商品含非法添加物,平台曾多次收到同类投诉但未采取行动。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局联合平台核查商家资质,确认其未通过审核。平台辩称‘审核系统自动通过’,法院认为其存在重大过失。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支付王某1200元退款及三倍赔偿3600元。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强调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的实质性义务,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准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