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XX腰椎护理仪'虚假宣传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某店铺购买'XX牌腰椎护理仪',支付3200元。该产品页面宣称'通过FDA认证',并展示临床试验数据。李某使用三个月后发现该设备仅为普通按摩仪,无任何医疗功能。向平台投诉时,客服称'商品详情由商家自主发布'。经工商部门检测,店铺实际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所谓FDA认证系伪造文件。平台虽在纠纷处理中下架涉事商品,但未及时核查广告资质,且在促销期间推送该商品至首页。李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要求赔偿。平台辩称仅系平台服务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广告法》第4条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认定平台未履行对医疗器械广告的实质性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主张,判决平台连带赔偿损失4800元及维权费用1200元。
涉及法律
《广告法》第4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第496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特殊品类商品广告的审查义务,强化平台作为市场监管主体的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