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信息泄露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面膜时,发现其手机号、收货地址及订单明细被泄露。王某称其曾在该平台注册账户并填写详细信息,但未授权商家获取相关数据。纠纷起因是王某收到自称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准确报出其订单号和收货地址,随后以订单异常为由骗取其银行卡信息。经调查,该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商家,平台未对商家进行实名认证及信息加密处理。王某向平台投诉后,商家仍持续发送营销短信,平台未及时下架该商家账户。王某维权过程中发现平台数据库存在未脱敏的用户信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案件涉及跨区域数据泄露,王某还提供了第三方黑客攻击证据,证明平台存储系统存在重大安全漏洞。平台在审理过程中未能有效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责任认定困难。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平台未尽到对入驻商家信息安全管理义务,判定平台需承担主要责任。平台提出商家信息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采取加密措施。

判决结果

支持王某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平台赔偿损失5000元并删除涉案信息,同时要求平台整改数据安全系统。

涉及法律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第三方商家数据安全的监管责任,推动电商平台强化用户信息保护机制。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