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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退货障碍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1560元),商品页面未明确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收货后陈某因个人需求决定退货,但商家以'已拆封包装'为由拒绝,并收取20元退货手续费。陈某通过平台介入申请售后,商家却以'直播特殊性'为由拖延处理,甚至要求陈某自行寄回商品。案件事实显示陈某在拆封前即拍照确认外观完好,且商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已使用。平台多次催促商家处理仍未果,陈某最终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设置不合理退货障碍,且未履行平台公示的退货规则。平台方未能有效监督商家执行退货政策,存在管理漏洞。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无条件退货并退还全部货款,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规范直播带货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执行标准,督促平台履行监管职责。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