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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空气炸锅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某在拼多多某店铺购买价值1980元的智能空气炸锅,使用时发现产品功率与宣传严重不符,且存在电路短路安全隐患。平台虽接到多次投诉,但仅在7月2日以‘商品描述存在歧义’为由要求商家修改详情页,未下架商品。王某在商品页面仍可见‘国家认证’标识的情况下,认为平台明知商家虚假宣传仍放任其经营。平台辩称已履行‘初步审查’义务,但法院查明其未对商品性能进行实质性核查,且未及时启动下架程序。

审理过程

王某于7月5日向平台提交商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平台在7月15日才下架商品并关闭店铺,期间未主动联系消费者协商处理。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款并赔偿三倍货款594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赔偿2000元。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5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对商家违规宣传行为需主动介入,而非仅依赖商家自我纠错。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