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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电热水壶漏水事件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款自营品牌的电热水壶(价格899元),商品详情页标注为食品级不锈钢材质。使用两周后,该热水壶在加热过程中出现漏水现象,导致桌面被腐蚀。李女士多次通过京东客服渠道申请退货退款,但客服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处理。随后李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检测该产品不锈钢内胆存在焊接缺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平台虽承认商品为自营,但以‘质量问题需商家承担’为由推诿,拒绝履行先行赔付义务。案件涉及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认定及售后流程规范问题,凸显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把控的漏洞。

审理过程

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后,平台承认检测报告真实性并启动内部调查。法院审理认为平台作为经营者应承担商品质量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定平台需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货款,承担检测费用及往返运费共计32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的直接责任,推动平台完善自营商品质量监管体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