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陷阱」案:二次换货仍存缺陷遭拒绝处理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价格5999元),首次使用时发现电机异响问题,经与商家沟通后收到换货。换货商品到货后,王某发现新机同样存在电机故障,并伴有多次自动关机现象。商家以‘已换货’为由拒绝再次维修,同时称‘二次换货需支付200元服务费’。王某通过平台投诉后,商家仍要求其自行联系第三方维修,且拒绝提供产品保修凭证。案件处理过程中,商家多次推诿,直至2023年11月才同意更换新机,但要求王某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及检测费。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两次换货均未解决根本质量问题,认定其未履行质量保证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部换货费用并赔偿三倍商品价款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0条
案件意义
强化电商企业对换货商品质量的持续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