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店铺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的‘美肌研究所’店铺购买某进口精华液,支付金额1500元。该店铺页面宣称产品‘通过欧盟有机认证’,并使用‘28天见证奇迹’等绝对化用语。李女士使用后未见明显改善,遂向平台投诉并提交产品检测报告。平台虽要求商家提供资质证明,但未实质性核查,仅以‘商家已发货’为由拒绝退款。商家在对话中多次修改商品描述,将‘功效宣称’替换为‘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但平台未采取措施下架商品。案件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资质审核漏洞,平台作为监管方存在失职。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且对商家修改宣传内容未及时干预。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广告内容的审核义务,强化平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