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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京东自营电饭煲质量问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款某品牌智能电饭煲(价格2999元),商品标注为京东自营。收货后发现电饭煲内胆存在划痕且加热不均匀,多次联系京东客服要求退换货,但客服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李女士通过京东自营旗舰店的售后入口发起维权,平台仍以‘非质量问题’为由拖延处理。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电饭煲内胆材质与宣传不符,存在安全隐患。李女士认为京东作为自营方应承担经营者责任,但平台以‘商品由供应商直接发货’为由推诿,导致维权周期长达45天。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京东自营商品应承担质量责任,但平台提交了供应商授权协议,主张责任转移。

判决结果

判决京东平台承担退换货责任并赔偿检测费用,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明确京东自营商品质量责任不因供应链关系免除,强化平台对商品质量的直接监管义务。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