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底液客服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美妆品牌粉底液(单价1500元,共2瓶),商品为第三方店铺。因肤色不匹配,王某多次在直播间及私信中要求客服处理,但主播及客服均以‘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甚至有客服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王某。平台虽设置24小时在线客服,但王某在连续7天未收到回复后,向抖音投诉并提交证据。经查,商家以‘直播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为由规避责任,但实际未在商品页面明确标注。王某在诉讼中出示聊天记录及直播录像,证明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及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其未能及时维权。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尽告知义务且存在服务过失,平台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500元,平台扣除商家保证金。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电商中客服行为规范,防止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