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饭煲维修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某品牌智能电饭煲(价格899元),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三年质保。使用两个月后电饭煲加热异常,联系客服要求维修却被要求支付500元检测费。商家称需联系厂家处理,但提供的售后电话始终占线。李女士多次通过京东平台提交维修申请,商家却以"非官方渠道"为由拒绝受理。直至2023年6月,李女士发现电饭煲按键失灵导致食物烧焦,遂向消协投诉。平台调查发现商家未依法公示售后服务信息,且维修报价远超市场均价。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售后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平台调取维修记录证明商家存在故意拖延行为。
判决结果
判商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赔偿200元精神损失费,原告胜诉。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界定商家需履行法定保修义务,杜绝售后推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