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仅退款遭拒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小李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价格1500元),收到货后发现屏幕存在轻微裂痕。小李通过平台申请仅退款,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平台客服在24小时内未予回应,小李多次提交材料仍无进展。至5月初,小李发现手机在使用中频繁出现死机情况,遂向平台投诉。平台虽介入调查,但因商家提供虚假销售记录,导致处理周期长达28天。小李最终通过12315投诉,发现商家实际为第三方店铺,且平台未及时履行审核义务。案件揭示了平台在售后纠纷中审核机制滞后的问题,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时间成本与证据链断裂的双重困境。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售后响应机制与商家举证责任,确认平台未及时核查商家提供的虚假销售记录。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判决平台赔偿消费者维权产生的交通费与误工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商家售后承诺的监督责任,明确仅退款申请的正当性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