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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入驻商家资质造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旗舰店’售卖的进口保健品(单价598元,共2盒)。商品页面显示商家为经授权的正规代理商,但王某发现该店铺实际为个人注册的普通企业。投诉后平台仅要求商家退款,未核实商家资质。10月,王某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外包装未标注中文警示说明,经检测为假货。平台在接到举报后仍以‘商家授权真实’为由拒绝下架店铺,导致更多消费者受骗。王某联合其他受害者向平台提出集体诉讼,揭露商家虚假资质及平台审核漏洞。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且存在持续放任侵权行为的故意。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支持三倍赔偿及公开道歉。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1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第496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需严格审查入驻商家资质,避免沦为虚假宣传的工具。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