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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鞋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某第三方童装店铺购买儿童运动鞋(单价299元),商品页面未标注'七天无理由退货'标识。收货后发现鞋底存在异物,要求退货时被商家拒绝,理由包括:商品为定制商品、直播商品、穿过影响二次销售、需扣除50元清洁费。商家通过微信私域反复引导消费者联系快递员处理,甚至要求消费者自行寄回。该案中消费者未拆封商品,商家却以'商品价值贬损'为由设置退货障碍,违反《电子商务法》关于无理由退货的强制性规定。

审理过程

平台调取订单信息发现商品页面未展示退货政策,约谈商家后要求处理。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部退货运费并办理退货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强调平台对商家退货政策公示的监管责任,遏制直播带货中的退货障碍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