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抖音直播间虚假促销商品案

抖音直播间虚假促销商品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净水器,价格标示为‘限时特价1999元’。实际下单后,商品页面显示原价3999元,且店铺未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条款。王某联系商家后,发现该店铺存在虚构价格、夸大功效的违规行为。平台虽收到投诉,但仅以‘正在处理’为由延迟30天才下架商品。王某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时,平台以‘商品已发货’为由拒绝,并要求其承担往返运费。调查发现该店铺多次被举报却未被处罚,平台未建立有效的商家信用监管机制。王某认为平台未履行《民法典》第509条的注意义务,损害其合法权益。

审理过程

王某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平台辩称未收到明确的违规证据。法院调取直播间的交易记录及平台审核日志。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责令其退还货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因平台未及时处理商家违规行为。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需完善商家动态监管机制,防止虚假促销误导消费者。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