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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退货障碍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赵先生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价值780元),商家在直播中强调'非质量问题不退'。收货后因个人需求变更,赵先生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期内申请退货,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要求扣除20%折旧费。赵先生提供完整包装及未使用证明,商家仍拖延处理并变相收取手续费。平台客服介入后仅要求商家降低扣款比例,未能解决核心争议。该案凸显直播电商中商家滥用退货限制条款及平台监管缺失问题,涉及商品完好性认定标准争议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扣款标准是否合理,认定其扣款行为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责令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及逾期利息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第577条

案件意义

规范直播带货中商家设置退货障碍行为,明确平台责任边界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