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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预售纠纷处理拖延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家电旗舰店预订价值2800元的智能扫地机器人,平台标注'预售期30天'。商品实际交付时已过预售期且存在明显划痕。李某要求退货退款,平台以'已发货'为由拒绝。经第三方物流查询,该订单实际由第三方商家代发,且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平台客服在20天内未给出明确处理方案,却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李某通过12315平台投诉后,平台仍以'系统异常'为由推诿。期间多次联系沟通,平台始终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来源合法性。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到对第三方发货的监管责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判决结果

撤销平台违约金条款,判决全额退款并赔偿100元诉讼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33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警示平台需完善预售商品管理机制,避免因第三方介入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