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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保健品信息泄露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保健品(金额500元),后发现其手机号、收货地址等信息被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营销公司用于频繁推销。张某向拼多多投诉,平台回复称信息由商家提供且已脱敏处理。经调查发现,平台系统存在数据接口漏洞,导致消费者信息在交易后72小时内被非法获取并用于精准营销。张某主张平台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义务,且在用户协议中未明确告知信息共享条款。案件涉及23名消费者联合维权,要求平台赔偿精神损失及维权成本。

审理过程

平台承认技术漏洞但辩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法院结合证据认定平台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赔偿张某500元并公开致歉,责令限期修复数据安全漏洞。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用户信息泄露的实质性责任,强化数据安全监管要求。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