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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吹风机质量问题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自营店购买了一款标价1299元的戴森吹风机,使用两个月后发现电机过热导致机身变形。李某联系客服要求退货,平台以‘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并称商品为自营需自行联系品牌售后。李某通过质检机构检测确认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但品牌方以‘非官方渠道’为由推诿。平台在明知自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且品牌方不配合的情况下,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导致李某多次往返协商未果,最终向法院起诉要求平台承担全部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作为经营者应对自营商品质量负责,品牌方责任不因销售途径转移。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退一赔三责任,赔偿李某4000元并承担运费。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4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界定平台自营商品质量责任边界,压实平台直接责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