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空气净化器质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空气净化器(价格6800元),商品标注为京东自营。使用一周后发现滤网存在明显破损,且机器运行时噪音异常。李女士多次通过京东客服反馈问题,客服人员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退换货,并威胁称‘非质量问题不支持售后’。后李女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报告显示滤网材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李女士向平台发起投诉,但京东以‘自营商品由商家负责’为由推诿,未履行《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平台审核及售后责任。案件涉及消费者通过京东自营渠道购买高价家电,平台未尽到对商品质量的监管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作为自营商家,应对商品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京东平台承担退一赔三责任,赔偿李女士2万余元。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自营模式下商品质量责任归属,强化平台监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