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平台泄露用户订单信息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美容仪,支付金额580元。该商品由第三方商家‘美肌科技旗舰店’销售,李女士在收货后发现其手机号码和收货地址被泄露,导致频繁接到推销电话和短信。经调查,平台客服在处理李女士投诉时,未提供有效信息保护措施,反而以‘商家行为’为由推诿。李女士向平台提交了聊天记录、订单截图及电话录音作为证据,证实平台内部系统存在用户信息批量导出记录。平台在未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的情况下,仍允许商家使用其提供的用户数据进行营销,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及《电子商务法》第38条。李女士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但平台以‘平台仅提供技术工具’为由拒绝。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网络安全机构对平台数据系统进行检测,确认平台未履行数据加密与访问权限管控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70%责任,赔偿李女士500元损失并公开道歉,商家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用户信息保护中的主体责任,推动电商企业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