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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七日无因退货受阻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陈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价值680元的连衣裙,收到商品后因尺码不合要求退货。商家以'已穿着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要求其支付200元清洗费。陈某提供未拆封的吊牌及完整的外包装证据,但商家仍要求其拍摄'全身照'证明未使用。平台客服多次要求商家提供退货通道,但商家多次以'系统异常'为由拖延。最终陈某通过12315平台介入,发现商家存在刻意设置退货障碍的行为。经核查,该商品未拆封且包装完好,符合七日无理由退货条件。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要求商家限时处理,商家最终提供退货通道。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商家需承担退货运费并赔偿维权成本。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11条

案件意义

规范商家滥用退货限制条款行为,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