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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退货阻碍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网红美妆品牌的粉底液(价格199元),商品显示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收到商品后发现色号与展示不符且包装破损,要求退货遭商家以'商品已使用'为由拒绝。商家在退货申请中设置'需提供视频验货'的额外门槛,并在支付尾款时扣除30元作为'验货费用'。李某通过拼多多客服投诉15天仍无进展,最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商家未明确告知退货限制条款,且违规收取费用,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成本。案件暴露了部分商家在促销活动中通过设置隐蔽条款规避退货责任的乱象。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退货政策发现存在模糊约定及违规收费行为,责令商家履行退货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19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33条

案件意义

规范了电商平台退货机制,防止商家滥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

分类:售后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