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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虚假促销广告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拼多多购买某网红保健品,页面显示'买一送一'促销活动,实际支付2999元。收货后发现商品为过期批次,且无赠品。他联系商家未果,投诉至平台后仅获退款。平台运营方辩称系商家自主设置促销信息,未参与虚假宣传。经过调查,该商家店铺存在大量'限时秒杀'类违规广告,平台未履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核义务。张先生提交了促销页面截图、聊天记录及商品检测报告,证明平台存在放任虚假宣传的过错。案件审理中,平台以'未直接参与运营'为由主张免责,但法院认为其未尽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平台未履行广告审核义务,平台提供证据证明其技术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买一送一'类虚假表述。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50%赔偿责任,除退款外额外赔偿1500元并删除违规广告。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商家虚假促销广告的实质性审核义务,防止'技术中立'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