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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家电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电热水壶(价格620元)后,因产品存在漏电隐患申请退货。平台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受理,后王某提供检测报告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平台客服要求王某提供购买发票原件及商品照片,但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王某多次催促后,平台仅同意补偿50元运费,拒绝全额退款。该商品为京东自营,平台既未建立完善的质检流程,也未及时响应消费者维权请求,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大幅增加。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存在处理程序瑕疵且未充分履行售后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需在10日内完成退货并退还全部款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明确了自营平台在售后处理中的时限责任

分类:平台责任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